追忆Vs 实录
紧接着这个叙事的,是一个对历史的升华,即把老舍这样的壮举,升华成“文化大革命”当中很少的亮点,即知识分子敢于反抗绝望、敢于以这样的一种“士可杀不可辱”的精神向批斗者抗议,似乎只有老舍才能够在文革当中做出这样的、屈原式的抗争与反抗。
这个描述,我相信今天在场的朋友们都愿意相信它是真的,因为这样的历史描述太具有戏剧性的悲剧色彩,它具有一种天然的、戏剧的悲剧力量,由我们对老舍的喜爱、对他作品的喜爱,更愿意相信这一幕是真实的。但我想说,它有可能是不真实的,我并没有否定它不真实,因为只是A嘛!下面还有一个B。
B的版本讲,老舍没有那样的壮怀激烈,他并没有那样的举动,他怎么敢在那个时候儿摘下牌子砸向红卫兵呢?!这个是事件发生三十年之后,后人的一种壮怀激烈的抒情,是后人刻意的对那件事情的一种升华,他仅仅是受不了批斗,把牌子摘下来,往脚边儿上一放,这一放恰恰碰到了某一个红卫兵的脚,于是红卫兵说:“老舍敢打红卫兵,现行反革命。”那到底是举啊,还是就那么一放啊?
这个时候还又出现了C版本,C说既不是举,也不是放,是那个牌子比较重,草绳儿比较轻,草绳儿断了,掉下来刚好碰到红卫兵的脚。你看,这么一个细节就已经是A、B、C,我们不管是举、是掉、还是放,反正是碰到了红卫兵的脚,这个是有的,这个是真实的,于是红卫兵就讲老舍“打”了红卫兵。那种情况下打红卫兵怎么可以呢?自然是现行反革命!便又要对老舍进行新一轮儿的斗、打。这时要有人站出来,因为如果没有人阻拦,当时就可能会把老舍打死了。这是有可能的。站出来的人是被动的、保守的保护吗?即如有叙事者自己讲的:“我们不能让老舍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哪怕我们用保守的方式保护他,我们也要做!”于是这个时候又有人出来了,说“他是现行反革命”,我们要把他扭送到公安机关去。说这话的人是想通过把老舍放到公安机关达到一个保护的目的,这样就可以让老舍脱离批斗现场——去派出所呀、去公安局呀!他就可以被保护起来。
但这话是谁说的呢?有好几个人跟我讲这话是他说的,这就具有了唯一的「指向性」,即A跟我讲他说的、B跟我讲他说的、C跟我讲他说的,D跟我讲他说的,而且A、B、C、D之间几乎是互相否认的。我的采访当中问,我说我听A讲,把老舍送派出所去是他讲的。那B就好像很生气:“不对!怎么是A说的,明明是我说的。”这是在事情过去了二三十年之后的一个回忆。
在我2009年复旦大学出版社的那本《老舍之死口述实录》里面,这些细节、这些对话都是有的。我为什么一定要用符合口述史操作规范的这样一种对话体的方式来保留下这样的实录呢?就是它可以真实地把人们在几十年之后,对于那个事件的追忆留存下来,哪怕它是文字的!但文字当中的细节也透露出来了回忆过程里情绪的变化,或者说是在叙述当中把蛛丝马迹的矛盾呈现了出来。因此,在每一篇采访录的最后,我一定要把时间和地点注上,即我的这个采访是完成在1997年几月几号的上午或者下午,是在谁谁谁的家里。因为他作为一个叙述者,这个叙述的时间、地点一定要有具体的呈现。
再回来看把老舍送到公安机关去,我可以提供出A、B、C、D四位具体的名字了,有一位可能大家都知道,是写了《艳阳天》和《金光大道》的作家浩然,浩然是那个时候北京市文联文革筹备委员会的副主任,他是斗争老舍这边儿文联内部机构组织的负责人;还有一位是写过长篇小说《清末名妓赛金花传》)的年轻作家——那个时候是年轻作家,现在六十多岁了,叫柯兴;还有一位,嗯,也是一位作家,当时是文联的一个工作人员,叫李珄。都是有具体的人名儿的。我为什么要把那个时间地点什么都记录在案?就是所有的这些不是我凭空捏造出来的,我有记录、我有录音、甚至有的还有录像。今天,我带来了两张由我在采访当中有录音、有录像的那些片段剪辑成的一个纪录片光盘。我拍了一个纪录片《太平湖的记忆——老舍之死》,制作成了DVD。在此,我也想以这两张DVD光盘作为一个感谢吧!我把它送给我们的华府作协和半杯清茶社。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找另外的时间看,一个盒里装两张盘,一张盘时间长,是全版;一张盘时间短,是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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